巴拿马船舶注册
·世界最大的方便旗(船旗)注册国;
·船舶经营收入免除巴拿马税赋;
·船龄和吨位不限;
·船长、船员和其他船上人员国籍不限;
·避免船只经营风险、降低公司成本;
·避免海事纠纷及船员劳资问题;
·特定条件下注册费还可享受一定优惠。
船舶公司的临时性注册: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船舶进行临时注册或永久注册享有的权利是相同的。临时注册可以在巴拿马驻世界各地的领事馆办理,24小时内即可完成。如果过了有效期限船东还没有获得正式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局可以给予三个月的延期以便注册申请人继续申领正式的船舶国籍证书,但会对船东处以500美元的罚款。若在延期的三个月内仍没有取得正式的船舶国籍证书,临时注册则可能被取消。
船舶公司的永久性注册: 永久性注册证书的有效期限为四年,为确保船舶状况符合有关航海安全标准,有效期满船东便需重新申领注册证书。
申请巴拿马船舶注册所需要资料:
1.拟登记的船名;
2.登记悬挂巴拿马旗帜船舶的基本表格填写;
3.船舶无线电通讯执照申请书(建议由专业人员填写);
4.船东或购买者的授权书,委任瑞丰律师行为法定代理人;
5.卖据(如船舶过去曾有登记)或建造证书(如系第一次登记船旗);船舶的买卖合同及有关接文件;
6.如船只曾登记过,需递交终止注册证明书;
7.同意转让船舶的声明(船舶卖方);
8.国际吨位证书。
第4至7条所述文件须送到巴拿马领事处认证(永久性注册) 申请临时注册的程序:
根据巴拿马法律规定,首先需授权一名律师代表船舶所有人进行船舶注册。代理人递交申请并附上上述全部文件后,巴拿马海事局将颁发一份有效期为六个月的航行执照及一份有效期为三个月的无线电通讯执照。
在巴拿马注册船旗的有点之一便是不用递交申请文件的正本,复印件即可向海事局申请临时性注册(若申请永久性注册,则有关文件必须在巴拿马领事处或 以“Apostille” 形式认证)。
申请永久性注册的程序:
·代理人提交申请并附上述所需文件,同时提供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即可在海事局获得永久注册。
·船舶在巴拿马的注册记录是可以完全删除的,除非欠缴海事局的罚金或收费等。
注册及维护所涉费用:
1.注册费(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书费用、航海以及无线电通讯执照费用,第一年法定代理人费用)
2.以后可能发生的费用
·法定代理人费;
·延续临时船舶国际证书费用;
·延续临时船舶无线电通讯执照费用;
·政府年费:注册后,船舶所有人每年需向巴拿马海事局交纳年费。
杭州巴拿巴船舶公司注册咨询:0571-8681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