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优势:
.显著标识以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引导消费者消费;
.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
.创立品牌,制造品牌效应,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积累无形资产;
.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转让、继承并可一直延续的重要无形资产,经济效益可观;
.注册国际商标,开拓海外市场;
.防止在境外被恶意抢注,造成产品不能参展、不能入境或被目的海关扣押、销毁。
注册程序: 注册成功(注册证书)商标受理(受理通知书)商标申请(授权委托书)商标查询(是否类似,违禁)《尼斯协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有关商标管理当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 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案例:海信公司海外拓展遭遇阻击——海信/西门子商标战 ·1992年,海信集团创设了“海信/HiSense”商业标志,并在中国提出注册申请。该商标于1993年12月14日获得注册,同年正式作为商标和商号适用。 ·1999年1月5日,海信集团的“HiSense”、“海信”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
·1999年1月11日,博世—西门子(博西公司)在德国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并于1999年2月25日获得注册。博西公司以此为基础,分别进行了欧盟注册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国际注册。
·1999年7月6日,博西公司申请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和欧共体商标注册,并且要求了优先权(1999年1月11日),致使海信集团在欧盟地区的商标注册一路受阻。
·2002年年底开始,海信集团与博世—西门子就此商标抢注和转让问题的解决正式进行磋商。
·2003年9月10日,博西公司给海信正式透漏商标转让价格,要价上千万欧元。海信集团恢复对方愿意出5万欧元作为其注册的补偿。
·2004年2月19日,博西公司正式确认,要求海信支付商标转让价格为4000万欧元。
·2004年10月20日,西门子已在德国起诉海信侵权。双方协商交涉两年未果,进入法律程序。
·2004年12月3日,海信向德国官方提交了撤销博西公司“HiSense”商标的申请。
·2005年4月14日,西门子诉海信商标侵权案在德国开庭。
·2005年3月6日,海信与博世—西门子声明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博西以不超过50万欧元的转让价将“HiSense”商标归还海信。
启示:
1)海信与西门子之间的商标争夺战,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商标注册必须先行;
2)将企业的商标战略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是中国企业摆脱商标注册和保护被动局面的重要环节;
3)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如何拓展和保护自身品牌,重视商标以及相关知识产权战略投入,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4)商标在海外被抢注后,商品会遭到当地禁入或在进入当地市场后被罚没,代理商可能借势压低产品价格,使企业丧失当地市场;
5)征战国际市场,对于商标的得失我们已经不可以轻视,因为失去商标,等区失去了企业在创造品牌时有形和无形的所有投入和积累,损失将无法估计。
杭州注册香港商标:0571-86817003
杭州注册欧盟商标:0571-86816228
香港商标注册查询:http://www.hktmr.com/HK-Enquiries/
中国商标注册查询:http://www.hktmr.com/CHINA-Enquiries/